古建十二问
来源:网易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5-8-27 阅读:
对于没进(前四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个好处,《文物保护法》中有一条是,对于这些暂时没有进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可以先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也就是先登记、注册再说,放在那里至少有个好处就是你不可以拆了。登记不可移动文物里有个漏洞,这个漏洞就是没有“罚则”,所以我们现在拆掉的那些房子,基本上都不属于任何一级“文物保护单位”,都属于“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
对于“文物保护单位”的这个罚则——最高五十万元罚款,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如果我拆故宫也罚五十万元?拆另一个(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小房子也罚五十万元?这法律本来就是有漏洞的。拆文物保护单位姑且认为是最严重的破坏行为,罚到五十万元,可是对于被罚之人来说这(五十万元人民币)实际上是毛毛雨,不当一回事的。
阮仪三:看社会效果,现在看来并不好。应该像环保法一样,罚款上不封顶,同时另一个方面,追究责任人。关键是人的思想,对历史建筑,人们要晓得有敬畏之心。
顾晓鸣:牵扯到罚款问题一定要科学,一定要说理,一定要具有案例的法律效果,这很重要。比如,你这房子罚五十万元对吧,下次再遇到同样的事情照样五十万元,清楚了吧?因为你这是个案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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