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较为完善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体系。包括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保护专篇)、专项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详细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坚持全域统筹、突出重点,以全市域为文化背景,以历史城区为规划重点,建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保护点三个层次的保护框架。
1999 年,在《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 2010年)》中,编制了历史文化保护专篇,确定了“新旧脱开布局、保护老城、发展新区”的总体保护发展思路,构建了历史城区“一城、九区、八十八个点”的整体保护框架,划定28 平方公里历史城区和473 公顷核心保护范围。2002 年,编制完成了《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28 平方公里历史城区内划定了10 片历史文化街区、4 个旧区风貌保留区和490 公顷核心保护范围;确定320 处保护建筑,其中228 处文保单位,92 处历史优秀建筑。2009 年,完成了全市域范围内保护要素普查工作,新增约1600 余处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2015 年,《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2020)》完成规划成果,在全市域范围内构建了由自然环境、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工业遗产、历史文化村镇与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7大类保护对象构成的保护内容框架,分类别提出了保护要求。历史文化街区数量由10 片增加至13 片,街区保护范围扩大至688.9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扩大至674.9 公顷。
2011 年,国家文物局批复通过了青岛市文物局组织编制的《青岛八大关近代建筑文物保护规划》,青岛市又陆续开展了青岛德国建筑群、崂山道教建筑群等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在地方法规与保护规划的双重保障下,青岛历史文化名城得以整体保护。
以“工匠精神”推进修缮保护
近年来,青岛市开展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库建设,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每年“立项一批、设计一批、修缮一批、利用一批”,稳步推进近现代文物保护建筑修缮保护工作。
青岛本土的文物修缮公司承担了青岛近现代文物保护建筑修缮重任,他们以保护近现代建筑本体和发展近现代建筑文化为宗旨,抢救濒临灭失的近现代文物建筑,传承近现代建筑维修保护传统工艺,挖掘失传工艺和建筑文化。对于文物保护工程,从项目立项到保护方案的报审、从项目资金的来源到使用、从方案编制到施工图设计单位的确定、从项目法人单位到监理及施工单位资质审核,均采用严格审批、科学论证、翔实评估工作流程和管理程序,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