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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规范发布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7-4-19 阅读:

  近日,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对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项目科技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过程提出了规范化管理要求。

  在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中,示范工程是对科学原理和技术方法验证检验的重要方式,也是进行经济性分析、推进成果展示应用的有效途径,其规范化管理和顺利实施对于完成专项任务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绿色建筑专项项目示范工程的规范化管理、推进专项科技项目研究工作做实落地,21世纪中心在总结“十一五”以来国家科技支撑等科技计划过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相关项目承担单位、专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意见,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示范工程管理工作规范。

  本规范明确了绿建专项示范工程的科研任务属性、管理内容与责任主体,规定了示范工程计划与备案、方案编制与论证、组织实施、现场验收等管理过程,并对各环节工作提出了管理要求,着重强调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文件档案管理的完整性。针对科研探索的创新性及不确定性特点,鼓励项目承担单位依据研究内容,积极探索科研路线和方法,充分发挥项目承担单位主动性,密切技术研究、设备开发等研发活动同示范工程的结合,强化示范工程的落实。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以下简称绿建专项)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示范工程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创新载体和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示范工程是指,依托建设工程、生产线等,对科研项目的科学理论、技术工艺、产品装备及其集成技术等进行技术性验证、经济性测评、实体化展示的科研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依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有关精神,以及绿建专项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绿建专项所有项目及课题执行过程中示范工程的规范化组织管理。各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可根据本规范并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中国21 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21 世纪中心)作为绿建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负责本规范的制修订和发布,督促和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执行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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