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设开发而言,秦汉新城可谓遍地“雷区”,十分考验规划智慧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实际操作中,“触雷者”频频出现。27处违建
中国《文物保护法》第17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也就是说,在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以上作业的,除需正常行政审批程序外,还需要多一道手续——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同意及省级政府批准。
2016年1月21日,针对秦咸阳宫遗址内项目违建情况,秦咸阳宫遗址博物馆向咸阳市渭城区文物旅游局做了详细汇报。违建项目汇总表显示,遗址保护区内违建项目多达27个。其中,地产住宅项目14个,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6个,行政办公楼项目2个,学校项目2个,博物院项目1个,现代观光农业和农家乐项目2个。
秦汉新城的管委会办公楼也位列其中。据秦汉新城官网介绍,秦汉新城管委会所在地是核心功能区,重点发展商务办公、总部经济、会议展览、金融保险、创意文化、教育培训、信息服务、旅游休闲等产业。
由咸阳市交通局在2009年3月份实施建设的兰池大道项目,也在违建项目名单之列。这条全长16.76千米、宽65米、总投资5.05亿元的道路,是秦汉新城辖区内最大市政基础工程。
另一条核心道路秦汉大道也涉及违建。据西部网2016年8月10日报道,从2011年起,秦汉新城管委会在不履行报批手续、未进行任何考古发掘的情况下,在秦咸阳城遗址核心区域内施工,严重威胁到这一区域地下文物的安全。
报道称,贯穿秦咸阳城遗址核心区的秦汉大道项目涉及违法,在秦汉大道施工过程中,咸阳文物部门曾多次下达过停工通知,但没有挡住其建设的步伐。
2012年6月20日,陕西省文物局关于修建秦汉大道曾明确回复西咸新区管委会:该项目建设将对秦咸阳城等遗址的完整性及周边历史环境风貌造成一定的破坏和影响,建议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采取绕行等方式通过。
2012年10月25日,国家文物局在批复《关于秦咸阳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请示》时也表示,“涉及秦咸阳城遗址保护区划范围内的道路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不过,秦汉新城管委会工作人员介绍,秦汉大道在西咸新区的总体规划内,开工前已完成文物勘探和发掘工作及道路遗址保护规划方案。在施工过程中未铺设地下管道,只是在原乡道基础上加宽了路面,南北两端为八车道,在穿越遗址保护区内为两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