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2021-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重点辖区的核心目标单元率先实现高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打造一批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筑能效水平稳步提升,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空间更加宜居,岭南特色初步彰显,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和建筑低碳水平走在大湾区前列。
中期(2026-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重点辖区全面实现高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效应进一步增强。建筑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筑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空间明显改善,岭南特色更加突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和建筑低碳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远期(2031-203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实现全域高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成为全国发展样板。建筑领域碳排放稳中有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空间品质优良,岭南特色鲜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和建筑低碳水平成为全国先进标杆、湾区引领示范。
各类建筑管控指引:超高层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居住建筑方面,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居住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居住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的居住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公共建筑方面,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地上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公共建筑执行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地上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地上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公共机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做到应建尽建。工业仓储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居住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按要求执行相应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屋顶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工业仓储物流等建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绿色建筑:分阶段、分区域逐步提高新建建筑的星级等级要求
《规划》提出,分阶段、分区域逐步提高新建建筑的星级等级要求。
近期(2021-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核心目标单元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率先形成高星级绿色建筑集聚区。到2025年,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