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石窟寺频频引发关注。10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加大石窟寺抢救性保护力度、建立石窟寺安全长效机制、规范石窟寺旅游开发活动等10项主要任务。10月27日,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石窟寺等文物开放管理和实行游客承载量公告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石窟寺保护管理,切实解决部分石窟寺游客量超负荷问题,确保文物和游客安全。
《意见》明确10项主要任务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统筹规划,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坚持保护第一,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保护水平;坚持广聚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科研和文物修复队伍;坚持传承创新,挖掘弘扬石窟寺文化艺术魅力;坚持交流互鉴,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走出一条具有示范意义的石窟寺保护利用之路。
《意见》提出,到2022年,石窟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进展,石窟寺重大险情全面消除,石窟寺“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基本健全,重点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到“十四五”末,石窟寺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完善,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更加健全;石窟寺保护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文化影响力日益增强。
《意见》明确了石窟寺保护利用10项主要任务:
一是加大石窟寺抢救性保护力度。开展全国石窟寺保护情况调查,编制专项规划,实施石窟寺保护重大工程。
二是建立石窟寺安全长效机制。实施石窟寺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巡查制度,开展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开展石窟寺违规妆彩、涂画、燃香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深化学术研究和价值挖掘。有序开展考古调查、价值阐释、艺术研究和成果普及,制定出台石窟寺考古中长期计划。
四是加强石窟寺数字化保护利用。加快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开展石窟寺数字化工作,加强数字资源管理和共享共用。
五是提升石窟寺综合展示水平。实施石窟寺展示陈列提质工程,建设国家文化遗产线路、国家遗址公园。
六是规范石窟寺旅游开发活动。核定、公布石窟寺景区游客承载量和重点洞窟的最大瞬时容量,推广预约参观制。
七是深化石窟寺文化交流合作。安排石窟寺考古研究、文物保护等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策划外展精品项目。
八是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石窟寺病害检测、无人智能监控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基础研究,安排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