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接下来打击文物犯罪的行动,陈士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安机关将坚持主动出击、全链条打击文物犯罪,坚决保障国家文物安全。具体措施为,继续督办一批大案要案,坚决铲除职业盗墓犯罪团伙,并顺线追踪全链条打击;截断文物贩运和走私地下通道,严防文物流失海外;继续完善充实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搜集线索追缴追索被盗文物;以案说法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文物保护知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建设被盗文物信息平台,支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
为落实中央领导有关批示要求,为我国被盗文物依法追缴追索工作提供依据,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历时1年,共同指导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研发了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该平台于2017年11月16日在陕西西安正式上线启动。平台的启动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反响,并已初步发挥作用。
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吴仲飞介绍,平台的主要功能包括:一是采集新中国成立以来被盗文物、丢失文物信息数据,由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审核后录入平台,掌握我国被盗、丢失文物具体情况。二是向公众和国际社会发布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通过先期调研,已采集了全国2200余条被盗、丢失文物的信息数据,此次先期筛选发布200余条,后续还将陆续采集、整理被盗、丢失文物信息数据,分期分批对外发布。三是公众举报功能。群众如果获悉涉及被盗、丢失文物去向等有关线索,可在平台内该文物的页面直接举报。
该平台不仅着眼于国内,也将目光投向海外的流失文物。平台筹建期间,调研组参照了国际刑警组织被盗艺术品数据库数据标准和我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标准,制定完成了我国被盗文物信息数据库技术指标体系。该平台全部文物信息均符合国际刑警组织的标准,一旦录入国际刑警组织被盗艺术品数据库,就可以作为文物归属的凭证。而此前,由于没有公开被盗、丢失文物的信息,中国流失文物归国困难重重。
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表示,文物安全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文物部门工作的底线和红线,保护文物安全需要各级党委和社会的共同重视、完善的法律体系建设、多部门协同配合及信息畅通四个方面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努力。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在被盗文物、丢失文物利益链末端起到了“扎牢笼子”的作用,对非法买卖文物的违法犯罪人员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