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晚上,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在朋友圈转载了一篇《公安部“A级通缉令”文物犯罪在逃人员魏兴胜在山西投案自首》并配文“对文物犯罪零容忍,盗墓一定严惩牢底坐穿”,掷地有声地表达了打击文物犯罪的坚决态度。
为遏制文物犯罪的多发态势,2017年,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督办了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文物案件,部署开展了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建立了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取得显著成效。
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有力震慑文物犯罪
2017年,北京十三陵思陵石烛台被盗案、山西晋中系列壁画被盗案、四川遂宁石佛寺佛头被盗割案等文物案件发生后,中央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坚决保障国家文物安全。
2017年6月至8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窃、盗掘、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行动期间,共抓获文物犯罪嫌疑人545名,打掉文物犯罪团伙79个,追缴文物2715件(其中一级文物64件、二级文物140件、三级文物441件、一般文物2070件),取得显著战果。
2016年以来,公安部刑侦局挂牌督办了11起重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件,湖南株洲“9·26”盗掘古墓葬案、山东枣庄滕州市盗掘大韩村古文化遗址案、陕西宝鸡凤翔县“1·16”系列盗掘古文化遗址案、陕西淳化“7·20”系列盗掘西汉古墓葬案、陕西澄城“11·25”特大盗掘古墓葬案、河南济源市系列盗掘古墓葬案等大案要案相继告破,铲除了一批盗墓团伙,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40余名,追缴文物1670余件。
2012年8月,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建立了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在该机制的指引下,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始终保持密切联系,互通工作情况,重大案件及时互相通报、适时联合导督办,合力解决各地侦办文物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鉴定、管辖等各种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例如,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督办了陕西淳化“7·20”系列盗掘西汉古墓葬案、山东枣庄滕州市盗掘大韩村古文化遗址案、湖南株洲“9·26”盗掘古墓葬案等重大文物案件,共同派员实地查看现场,共同听取汇报,指挥督导案件侦破工作。大韩村古文化遗址案遇到鉴定问题时,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密切沟通,共同协调组织了重新鉴定,为该案的顺利侦破和移送起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2017年7月和11月,公安部连续发布两批A级通缉令,对2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展开全国通缉, 17名A通在逃人员相继落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践证明,文物大要案件的侦破和A级通缉令的发布,有力地震慑了文物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文物犯罪的多发态势,2017年文物犯罪的发案数出现明显下降。陈士渠面对取得的成果表示,“2018年将坚持高压严打态势不动摇,继续公开通缉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持续加大对文物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力度,坚决摧毁一切文物犯罪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