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之美”作为儒家文化的理想是美的极致。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中庸”。 “中”可以理解为中正、合宜、正确,“庸”可以理解为有用、常、平常三种意义,简言之,就是理智与情感、天性与人性的合一,张弛有度,外修内中。中庸是“和谐”的健康状态。中和的审美思想和审美心态统治着徽州村落主人,是徽州人宗族自治的灵魂,甚至决定了村落规划的布局、建筑的形制、行为的秩序、契约的精神、村风的品质,从而决定村落街巷与山水关系的模式、人在居室空间中的定位。徽州村落是中和之美智慧的集中体现。在社会属性上,民居建筑讲究“天人合一、聚族而居”;在自然属性上,把握“枕山面水、随形就势”;在宏观布局上,突出“中正规律、错落有致”;在微观设计上强调“外简内繁、淡雅有韵”。从精神层面来说,无论是个体或是社会、大人或是小孩、男人或女人,行为规范,各守其职,起居不紊,举手投足之间呈现出温文尔雅之美。这温文尔雅是中和的外在表现形式。徽州人家楹联“传家礼教悖三物,华国文章本六经”,“事业从五伦做起,文章自六经得来”,可见,这些审美思想已被徽州人普遍接受,这些审美题材或素材成为名副其实的“儒教美学”。
儒家思想认为,过分强调设计中的某一方面,会导致“失和”,从而会打破情绪的平和,这样是不美或不适的。这种审美取向反映在设计上,就要求设计作品应让使用者在精神和心理上达到平衡或平和,不能显得突兀,不能让组成事物或概念的任何一个对立方面走向极端。徽州明代家具设计中,造型方直而细部微曲,木料硬朗而纹理细腻,骨架纤细而整体充盈,感觉沉稳,讲究对轴,这种设计理念对游走于对立概念两端的 “中和”的把握,就是徽州人对儒家独特的中正颐和美的生动演绎。
徽文化的“中和”是“天人合一”,即“人的自然化”,这种思想反映到美学观念上,就是认为通过模仿自然来表情达意的各种艺术形式要能将自然、宇宙与人的性情、道德联系起来,并在事物上体现出人们对于人、自然、宇宙之间关系的理解,使人成为自然审美的一部分。村落龙脉局势,水口园林风光,四季对应节庆风俗,粉墙黛瓦的色彩,均出于自然,又顺其自然,一切审美表达又高于自然。在这个“中和”境界中,一个家族,可耕可读;一个徽人,亦贾亦儒;一个老宅,可以数代人共享。聚族村落,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睦族是最高审美理想。在中和之美理念指引下,徽州人伴随四季轮回,日出日落,可听花谢之声,可品水流之韵,可闻秋叶的枯荣,可读雪化的诗意,可见人的从容与自然的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