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针对航运与综合交通压力,明确发展导向,合理规划等级,加强运河管控。大运河的航运功能是大运河遗产价值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基于遗产保护的要求,大运河航运应明确发展导向,在运河沿线建设包括运河新城在内的多个综合体。
按照分类引导的要求,逐步减少江南运河沿线生产岸线和码头设施。将与城区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无关的码头搬迁至运河二通道沿线布局;逐步淘汰规模较小、作业量不大的货主码头。从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强对运河市区段货运船只的控制力度,从货船数量、货运种类、使用燃料、通航时段等要素出发,提高货运船只在绕城以内区段的准入门槛。
第六,针对旅游与展示压力,制定旅游策略,挖掘文化资源。基于遗产保护的要求,大运河旅游功能的发展应进行游客量容量测算与调控,并制定游客量容量调控体系及应对策略。建立大运河(杭州段)展示馆,深度挖掘历史文化资源,遗产的维 修应保持真实性、完整性,同时积极强化原住居民对遗产的认知,协调处理好游客与原住居民之间的需求关系,并不断引导遗产展示智慧化发展。搭建“多位一体”的展示线路,打通遗产点沿线的步行展示系统,结合现有遗产点以及潜在的资源打造水上展示系统(水上巴士、漕舫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