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目标责任考核。部分省(区、市)实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目标责任制,将重点任务进行量化,并通过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的方式,将目标分解落实到市县及相关部门,并按期进行考核,保障了工作任务的落实。
各级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作力度,确保将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及我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与绿色建筑占比情况表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基本情况表
3.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进展情况表
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验收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