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国建筑行业的节能减排,住建部近日发布了《关于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进展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全文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进展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建办科函[2017]49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按照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我部于2017年4月组织对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6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围绕国务院确定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强化技术支撑,严格监督管理,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16年底,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超过150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占比47.2%,其中2016年城镇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6.9亿平方米;全国城镇累计建设绿色建筑面积12.5亿平方米,其中2016年城镇新增绿色建筑面积5亿平方米,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超过29%;全国城镇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过13亿平方米,其中2016年完成改造面积8789万平方米;全国城镇太阳能建筑应用集热面积4.76亿平方米,浅层地热能应用建筑4.78亿平方米,太阳能光电装机容量29420兆瓦。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6年完成公共建筑能源审计2718栋,能耗公示6810栋,对2373栋建筑的能耗情况进行监测,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760万平方米。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总体上看,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各项重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并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仍存在工作进展情况不均衡、质量水准有差异等问题。
(一)关于新建建筑节能。
关于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2016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为98.8%,总体情况良好。本次检查共抽查了121个建筑节能项目,对10个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项目下发了执法建议书。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6年共组织建筑节能专项检查190次,对626个项目下发了执法告知书。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新疆、上海、重庆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地方标准,建筑节能标准进一步提高。四川、云南、海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力度还需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