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绿色发展进行时
来源:新浪网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7-3-22 阅读:
显然,公共建筑节能工作是能耗监管、节能改造、绿色发展齐头并进的。
公共建筑的绿色发展
绿色建筑是全寿命周期内“四节一环保”建筑,自开展之后取得很大成绩。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绿色建筑的标志,公共建筑一直是该项评价工作的对象。2013年绿色建筑的发展获得重要进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发展绿色建筑成为国家战略,公共建筑节能成为绿色建筑行动中的一项内容。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中明确,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以及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强化执行标准情况的审查。对既有公共建筑要积极进行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公共建筑改造6000万平方米,公共机构办公建筑改造6000万平方米。
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强化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
在此背景下,各地纷纷制定相关政策,推进公共建筑的绿色发展。陕西省2013年编制了《陕西省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等5项工程建设标准。江西省2013年出台了《江西省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上海制定了工程建设规范《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自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应按照《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十二五”期间,上海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要求在2014年8月前完成4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降耗20%的目标任务,每个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可享受每平方米20元的国家财政补贴。福建省则自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及厦门、福州、泉州等市财政投资的保障房等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在“十二五”期间与绿色建筑实现的结合,促进了公共建筑节能的开展。
公共建筑节能新动态
公共建筑节能在“十三五”期间有了新目标,相关工作在开局之时也取得了新进展。
2016年11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公共建筑被列入重点加强的节能领域,显示出对公共建筑节能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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