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绿色建筑评估
绿色建筑是生命全周期内“四节一环保”的节能建筑,目前我国认定的绿色建筑是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评定的,主要关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阶段是否符合绿色的标准,但其运行后的绿色情况的评价明显不足。据统计,在具有绿色评价标识的绿色建筑中,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不足7%。也就是说,对于绿色建筑生命全周期内的评价还有待加强,后评估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步受到特别关注的。
不能只是设计阶段达到星级标准,而是要等房子建造完成后,用运行的数据来考核房子的节能、使用舒适度等。根据最后使用效果和实际定量的使用状况来评估,这是绿色建筑的后评估方法。中国工程院院士江亿说。
研究者指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绿色建筑的运行是有评价标准的,但其主要侧重于评价绿色建筑采用的技术或措施是否到位,而绿色建筑后评估的重点与之不同。后评估是对绿色建筑所有技术和措施在项目运营阶段集成应用后的综合实施效果、建成使用满意度以及人行为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的主客观结合的综合评估,一般无需考虑单项技术或措施的到位与否。但却包含了单项技术或措施应用中其他可能出现的影响因素,因而更倾向于效能性评价。
显然,绿色建筑后评估的内容更细致,参考项更多样。
后评估迟到的原因
我国第一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制定颁布是在2006年,2008年开始实施绿色评价标识制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颁发。从总体来看,绿色建筑的发展只有十余年的时间,获得标识的绿色建筑的运行则多数不足十年,这是绿色建筑运行标识较少和后评估迟缓的基本背景。
但业内人士对此的分析更加具体和深入。综合业内人士观点,运行评价标识较少的具体原因包括:一方面由于早期获得设计标识的项目数量较少,近年来才陆续达到竣工一年后申报运行标识的条件;另一方面,项目竣工后项目主体发生改变,特别是对于住宅建筑,项目主体由建设单位转变为物业管理单位,部分物业管理部门因管理水平有限无法满足申报运行标识的要求,或根本不清楚应该继续申报运行标识。此外,也存在部分项目申报设计标识仅仅是为了提高销售竞争力,在获得丰硕回报并完成销售任务后,并不再关心后期的实际落实情况。这些因素导致绿色建筑“实际效果”显现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