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协作发展的第一步,3月28日至4月1日,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京津冀三地的140余名文物执法人员通过培训,就全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形势、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进行了学习,分享文物行政执法巡查的经验,探讨联合执法的新路径。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交流,东道主北京市文物局在会议安排上花了不少心思,除了邀请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和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来讲课,还专门抽出半天时间把学员分成三个小组进行自由讨论,每个小组都囊括了三地的执法人员,甚至在房间安排上,也做到了不同省市、区县的执法人员分在一个房间。
“在我印象中,这是三地同行第一次亲密接触,整体了解彼此文物执法的现状。与北京和河北不同,天津文物执法的职能不在文物局,而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一直以来,总队的工作重点都集中在‘扫黄打非’上,直到2010年才专门组建了文物执法队伍,可工作人员都不是文物保护领域的专门人才,我们完全是自学成才,所以今天这样的交流太及时了!”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三队队长牛敬业感慨。
放眼全国,跨区域的文物执法合作早已有之。2009年,江浙沪地区建立了文物行政执法区域合作机制,并开展了文物法制培训、文物行政执法交叉检查、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等系列合作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片区携手共同探索文物执法的新路径是一种创新,京津冀三地文化遗产有交叉、交通便利,有合作基础,最关键是坚持下去,逐渐取得突破创新。”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总队长吕可平评价。
有了这次协议的签署,郑宝永打算尽快把涉及长城沿线两地的乡镇召集到一起开会,希望能够就过去存在的矛盾达成一致。同时,赵建明也在思考:在文物交界地带,两地执法人员是否可以实现联合巡查;遇到重大文物案件,在人手不够时是否可以请其他两地的人前来支援。“因为体制机制限制,一个框架协议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它最大的创新是将过去‘你是你的,我是我的’的观念变成了‘我们是一家人,有事好商量’的新理念,我们要做的就是在有限的空间内,尽最大可能解决遗留的矛盾,分享彼此的资源,学习对方的优点。”赵建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