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文物维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中要求内容的不断完善,一些急需解决而又不容忽视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尤其是修缮工程中结构的安全性问题,这关系到文物建筑维修工程的质量。看看古人维修的历程,我们从中都会感到文物建筑经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好多构件还是原构,是什么原因能让这些建筑的生命长久维持,更多的是每一次工程维修的质量。当前,文物建筑维修的周期在缩短、次数有所频繁。有的建筑因设计时勘察不细,不能针对性地提出保护措施,致使施工中一些文物构件的历史信息、彩绘遭到保护性破坏;有的对构件承载能力不进行科学分析、测算,造成维修后出现梁架折断或翼角塌陷的现象。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各个环节的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规范标准,无疑会对每一项保护工程起到积极的作用。
严把设计深度
当前国家文物局出台了《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试行)》,维修设计方案从设计说明到图纸表述增加了许多内容,但勘察单位在方案设计中经常出现一些通病。比如,只对柱根糟朽、梁架走闪等进行勘察;对文物保护工程修缮的具体做法,不能因地制宜,详尽表述,用“传统工艺”几个字代替,就连文物保护工程中保护性设施以及地基加固等分项工程,也没有明确说明护坡砌筑砂浆标号,仅用“水泥砂浆砌筑护坡”表述,这些做法直接导致不能有效指导施工。此外也有一些修缮方案对地基、基础的勘察分析不够,设计方案中往往关注地表建筑多,而忽视地下基础问题,待地表建筑维修后,地基稳定性出了问题,修缮后出现措手不及的现象。如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在文物建筑周围开挖地道、防空洞等,对今天文物建筑的生存构成隐患,但在勘察设计方案时常常忽视这方面的内容。另一方面,大木构件铁件加固中对原构件的承载力不进行科学分析计算,有的加固做法不符合原结构的受力特点,导致在施工中构件加固的方法千姿百态,加固的结果就是铁件成为装饰。这就要求勘察单位在编制设计文本中,设计人员能够找准病害问题,认真分析导致建筑结构发生变形,局部或整体失稳等问题的病因;对建筑风格、形制方面发生的变化,复原依据等都要做充分准确的评估分析。尤其是不能局限于建筑表面及外观出现的构件脱落、残损等现象,要使维修内容、维修对象、做法要求等更具有针对性,使受力构件加固方法更具有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