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重在保护”提出哪些硬举措?
一是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除了继续强调开展抢救性保护,还要加强文物日常养护巡查和监测保护,重视岁修,减少大修。二是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加强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既突出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也做好基本建设中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搞好配合,提高时效。三是提出利用公益性基金等平台,采取社会募集等方式筹措资金,这是解决私人产权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维修资金补助问题的创新之举,今年我们将委托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开展相关工作。四是在加强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实施方面,《意见》对《文物保护法》规定的纳入城乡规划进行了细化,提出将文物行政部门作为城乡规划协调决策机制成员单位,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将文物保护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五是相对于以往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将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作为重要一环,这是因应新形势、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同样坚持抢救保护和预防保护相结合。六是鼓励社会参与文物保护,提出对社会力量自愿投入资金保护修缮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可依法依规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给予一定期限的使用权。
关于健全国家文物登录制度,怎样做好动态管理?
国家文物登录制度是国家针对文物资源管理建立的调查、认定、登记和监测机制。2012年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对建立健全文物登录备案机制和文物保护体系提出了要求;《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中也明确规定,要建立国家文物登录制度。我们认为,在多年来文物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国家文物登录制度,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基础条件。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依托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制定登录制度建设的整体框架,编制相关制度体系,制定登录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健全文物登录行业机构和人才队伍。普查结束后将按照登录制度要求,建立国家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资源库。
如何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拓展文物的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合理利用是文物工作的重要方面。《意见》对拓展利用提出了具体举措,特别是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浓墨重笔地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博创意产业,扩大引导文化消费,培育新型文化业态,适应了当前形势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了文物工作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
当然,拓展文物利用并不是无原则的放任不管。《意见》充分吸取以往文物利用中出现的不当、过当等问题的教训,强调要合理适度利用,提出了任何文物利用都要以有利于文物保护为前提,以服务公众为目的,以彰显文物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以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德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