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发展绿色建筑将作为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
一、政策制定情况
各级政府已制定发展绿色建筑相关实施方案。2013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1号文发布《绿色建筑行动方案》、2013年11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4年9月10日,东莞市政府印发《东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均对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出了明确规定。
二、发展绿色建筑的积极效应
一是发展绿色建筑从建筑物全寿命期的角度出发,从建材生产、运输、建筑施工、运行、维修、拆除等整个过程进行管理,实现节能减排;二是发展绿色建筑纠正了人们以往的消费型生活方式的错误观念,倡导在保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适度的追求生活的舒适;三是绿色建筑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实施各类用地的开发强度,对城市绿地建设和城市建设区生态修复提出措施;四是绿色建筑对推进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减少传统能源和资源应用,改善环境质量等均有大幅改善。
三、省内其他城市的做法
(一)广州。2012年1月1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要求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建筑项目)、旧城改造项目、进入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新广州知识城等12个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土地出让、立项、建设和管理。
(二)深圳。2013年7月19日,深圳市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要求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要求。
(三)佛山。2015年4月1日佛山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解决推广绿色建筑中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型公共建筑、财政投资新建项目及佛山新城等5个城市新区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落实绿色建筑标准。
(四)珠海。2014年10月1日起《珠海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实施,要求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或整体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横琴新区等4个城市新区5000平方米以上新建项目全面落实绿色建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