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月8日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连城铝业大厦16楼 网址:www.xadmhy.com; 邮编:730030
© 2014-2023TGVISION. All Right Reserved. 陇ICP备15000073号 版权所有 澳门十大娱乐网站平台(中国)百科全书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甘公网安备 622923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