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绿色建筑的不断推广,我区建筑节能水平也显著提升。据自治区住建厅统计显示:按照国家能效提升路线图计划,我区顺利完成“三步节能”目标,新建建筑达到节能65%标准,居住建筑即将实施“第四步”即节能75%标准,住房的保温性和舒适性大幅度提高。截至目前,全区城镇竣工节能建筑面积约5.71亿平方米,形成每年约1113万吨标煤的节能能力。
好政策更是让绿色建筑兴建如鱼得水。前不久,自治区政府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上通报,《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于9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将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列入绿色建筑执行范围,基本涵盖了全区大部分居住小区开发项目,绿色建筑项目将享受税费优惠、奖励加分等扶持政策。
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我区正推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住宅小区、新建城区和绿色生态小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争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