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遗产是一个城市奋斗历程的缩影。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
长春近代工业成长过程中,一大批具有历史、技术、社会、建筑或科学价值的工业遗存,承载着这个年轻城市历史文化的积淀与传承。铁路、有轨电车、一汽、长影、长客、长拖,历经时光洗礼,一处处外表或斑驳或厚重或亮丽的工业遗产,如颗颗散落的珍珠,镶嵌在现代长春四面八方,不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更昭示着这座城市非同寻常的工业轨迹、工业风貌和工业历程,传承着一代代长春人为工业而奋斗的豪情和收获。工业遗产理应被这个城市永远珍藏。
2017年,伴随伊通河中段综合治理工程的深入推进,长春工业轨迹公园精彩亮相,成为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炫彩一笔,得到全市各界群众的认同和点赞。然而,我市的总体情况不容乐观。一些颇具历史价值的工业设施已经被拆除或被房地产公司开发;大量工业生活设施或闲置或被临时占用,面临被拆除、消失的严重威胁;现存重要工业遗产保护不成体系,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春较早就打造成比较完善的城市工业体系。以老城区大型产业类建筑为例,一汽工业遗存、长影老厂区电影工业遗存、吉林柴油机厂老厂房等建筑工艺与建筑技艺、设计水准都是当时较为先进和成熟的。它们的发展与兴衰记录着我市产业的更替与风貌的变迁,见证着火红年代精神,留存着日积月累的城市印记。
如今,长春已经进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列。直面新时代、跨越新征程,保护和利用好现存为数不多且不可再生、具有长春文化风格和特色的工业遗存,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进而以其所蕴涵的文化精神,融入长春城市精神的血脉,意义重大且影响深远。
“工业遗产是城市不可再生的财富,我们必须以敬畏之心予以对待,用法律的手段予以保护。”李波委员认为,应摸清家底,公布目录,在法治护佑下刚性推进,像保护历史文物一样把长春重要的工业遗产真正保护起来。
李波委员建议,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着力推进立法保护,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工作步入法治引领新时代。迅速启动专项调查,摸清全市工业遗产的底数,经过汇总研判后,逐批向社会公布工业遗产保护名录。
“大力发展‘工业遗产’产业,将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与推进旧城改造、发展工业旅游、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等全市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真正将工业遗产作为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使其成为当前和今后城市的新地标或新景观。”李波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