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
(一)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点,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的特定区域。
目前,文化部先后批准设立了闽南文化、徽州文化、热贡文化、羌族文化等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涉及福建、安徽、青海、四川等17个省(区、市),覆盖10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国19个省(区、市)也设立了范围有大有小、特色鲜明的146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部通过中央财政支持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费共计6.8576亿元,支持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了151个非遗综合性传习中心、287个非遗传习点。对晋中、闽南、热贡、羌族等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组织开展了第三方评估,将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文化部将继续完善生态区建设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形成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区。
(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计划
文化部、教育部共同实施的面向非遗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的专项培训计划,旨在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高校的学术和教学资源支持,帮助传统工艺类传承人和广大从业者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增强传承后劲,扩大传承队伍,提升文化自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实现为民族传承,为生活创新。同时,支持相关高校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更好地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发展。
2017年,78所高校完成研修、研习、培训196期。一些学员成为当地非遗传承领头人,出现了“培训一人,带动一片”的现象。培训项目以传统工艺为主,涉及织绣印染、陶瓷、金属工艺、漆艺、建筑营造、家具制作、编织扎制、剪纸、年画、笔墨纸砚等众多门类,2017年起,扩展到传统表演艺术、民俗、中华老字号等项目领域。该计划已成为非遗保护事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
下一步,文化部将继续深入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扩大覆盖面和参与范围。
(三)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3月转发《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计划》是国家在新时期对传统工艺振兴进行的一次总体部署,旨在发掘和运用传统工艺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艺理念,丰富传统工艺的题材和产品品种,提升设计与制作水平,使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计划》提出了人才培养、行业扶持、市场拓展、技术攻关、理论研究、普及教育、交流合作等10项主要任务和4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