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对文物保护工作提出的“四有”要求,全面加强锡盟文物保护工作力度,锡盟文物站斥资44.37万元,经政府采购了82块蒙汉两种文字文物保护标志碑。标志碑全部按照国家标准统一制作,安装立碑工作从6月13日开始,历时1个月,于7月13日全部完成。
此次制作的标志碑碑身和碑座均为山东白麻岩石材,碑身规格为横匾式。碑文显著标明了保护单位的级别、公布机构、日期保护机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文物遗存简介等内容。此次竖立的82块保护标志碑,其中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8块、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74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