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商会表示承租时便已存在地下室
昨日,北青报记者联系到南锣鼓巷商会徐会长。徐会长表示,这条胡同内的房子是商会于2015年承租下来,并在内部建成了现有的“非遗体验基地”。
但徐会长表示,在承租时便已有了地下室,并非自己私自改建。“这个地方是我们租下来的,违建跟我们没什么关系。就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看,这个地下室在大概2011年左右就有了,如果是违建,也属于老违建问题。”徐会长介绍,城管等相关部门已经与商会进行了沟通,商会方面已经将租房合同等材料交给了相关部门。
进展
地下室违规城管将限期拆除
对于该建筑内存在违规建设的地下室问题,城管于昨日回复北青报记者称,城管经现场检查、现场勘验、拍照取证,该地下室为历史遗留违建,列为东城拆违计划中。经查,地下室东西长16.8米、南北长11.2米、深3米,建筑面积为188.16平方米。
3月22日,城管已向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东城分局求证,该地下室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于3月28日认定,该地下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认定该地下室属于违法建设后,交道口执法队员立即约谈该地下室实际所有人调查,由于该地下室的实际所有人为4人,且4人中有不在京居住生活的,直至4月11日,该地下室实际所有人李姓4人配合询问调查,同时提供了身份证、房产证等证据材料。4月12日,城管执法队依法开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并于当日报请东城城管执法局法制科审核。下一步,交道口执法队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确保违规地下室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