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此。不让尽可能避开成为有“空”可循,实则是摆在监督部面前的一道“考题”。如何在发展地方经济过程中,不只是考虑眼前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名胜古迹保护的重要性;如何不因为名胜古迹阻碍建设,就一拆了之;相关的监督部门如何下功夫,沉下身去,加大监督力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何提高破坏名胜古迹违法的成本;如何有效杜绝一切为了集体或者个体利益,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的权大于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如何将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置前,不要每每总在“风雨后”的亡羊补牢。才能留住这些历史的印记,让优秀历史文化得以传承。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名胜古迹是历史和文明的载体,是老祖先留给我们的共同财富,是无法再生的宝贵资源。保护好历史文物,是各级政府部门应尽的责任。无论尽可能避开是否有“空”可循,笔者相信,只要我们每一个社会个体都能“主动”和“自愿”加入保护行列,每一位地方管理者能摒弃只顾眼前利益,不掉进功利主义乃至被政绩主导的陷阱,尽可能避开便会成为打心底的“自觉”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