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开启生态保护红线战略
造成生态严重破坏 不论提拔或退休都严格追责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本周公布《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这是我国首次开启生态保护红线战略。
为什么要划定红线?纳入到红线内的区域有什么特别之处?
“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世间万物维持自身生存与繁衍都需要一定的环境条件,通常被称为生态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无居民海岛等。
生态保护红线,就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它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意见》要求,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最终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
红线区实行严管严控,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因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需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予以安排勘查项目。
一旦踩了红线,后果很严重。
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按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要实行终身追责,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浙江初步划出704条生态红线
意见还给这项重要“作业”明确了上交时间: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浙江主动加压率先启动,这项“功课”做得已经差不多,就等着“老师”批卷子。
昨天,我们从省环保厅了解到,浙江目前初步划定了704条生态红线,已报送环保部只待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