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十二五”推广成果,实现绿色建筑的规模化、深入化发展,《规划》提出,到“十三五”期末,全省要新增绿色建筑2亿平方米以上,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新建城区全部按照绿色生态城区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创建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镇20个以上;新建节能建筑4亿平方米以上,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分别达到100%、99%。完成“暖房工程”3000万平方米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十二五”期间,全省完成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21亿平方米、惠及居民130余万户,改造后室温平均提高3-6℃、单位面积采暖能耗下降30%左右,日照、文登被确定为全国“节能暖房”重点市、县,济南、青岛被列为全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