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6个绿色建筑项目
在本次省住建厅公布的名单中,我市共有力合翰林苑等6个项目入选,涉及住宅、保障房和公共建筑等类别。
这6个项目分别为:洛龙区的力合翰林苑、高新区的绿洲花园、洛龙区的蓝郡汇景湾、西工区的国花宝居、汝阳县的滨河小区、洛龙区的市人力资源综合市场。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洛阳市绿色建筑实施方案》,我市将实施多项激励政策,对购买、建设绿色建筑小区等都将有不同程度的优惠。
其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标识及以上绿色建筑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获得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将被优先推荐申报中州杯、鲁班奖等评优评奖项目;获得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利用水和土源热泵、节能型分布式供暖等清洁能源采暖技术的项目,经相关部门认可后,按照相关程序,可以申请减免城市基础设施(供热)配套费等。
绿色建筑“三年大提升”
《洛阳市绿色建筑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我市新建建筑今后将强制性执行绿色节能标准。自2016年起,全市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实施率也将达到100%。预计“十三五”末,我市将新增绿色建筑500万平方米,市区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其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达到60%。
我市还要求,今后将全面推进绿色规划设计、建造施工、运行维护,通过实施“三年大提升”,确保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市发改、住建等部门将建立新建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把绿色建筑的前期立项审批关、执行关。
-自2016年起,新建城区、低碳生态示范区的新建项目,新建保障性住房、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自2017年起,市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自2018年起,按照“普及一星、鼓励二星、支持三星”绿色建筑的原则,全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此外,我市下一步还将鼓励城镇新区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到“十三五”末,争取建设1至2个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