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3天时间盗挖了一处战国古墓葬,8名男子盗得包括三级文物在内的5件文物,并以3万元出售给其中一个盗墓者。近日,8名男子因盗掘古墓葬罪获刑。
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9月底,被告人王某等3人预谋盗掘古墓葬,又纠集了任某等人,8人在临潼区新丰街办坡张村,先后3天在凌晨挖掘同一古墓葬,盗窃古墓葬内文物5件,并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任某。破案后,追回被盗文物。经鉴定:被盗文物带盖铜鼎一件,为三级文物;带盖铜壶一件、曲棒形铜带钩一件、谷纹玉环一件、“垣”字铜圜钱一件,为一般文物。经有关部门勘验,认定该处古墓为战国时期中小型古墓葬,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