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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靖江王陵保护区为何被万座私坟侵蚀?

来源:中国文物网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6-4-27 阅读:


  文物部门曾于2011年对保护区内的乱埋乱葬现象进行调查。调查发现,端懿王陵遗址内私坟数为8349座,整个挂子山村超过1.7万座,乱埋乱葬以端懿王陵遗址为中心,近年来已扩展到周边石山半山腰以上,并逐渐向靖江王陵遗址核心地带蔓延。

  乱埋乱葬局面失控 监管缺位整治乏力

  桂林市靖江王陵文物管理处副主任曾祥忠介绍,在国家规划建设的7.5平方公里靖江王陵考古遗址公园范围内,乱埋乱葬数在2011年已经有2万多座,并且以每年1000座左右的增幅在继续发展,对靖江王陵遗址及环境风貌造成严重破坏。

  “尧山区域内乱埋乱葬的数量达6万-8万座,近两年在尧山发现了很多座占地200平方米的豪华墓,浪费了大量土地,令人痛心。”桂林市殡葬管理处副主任罗逸说。

  曾祥忠说,挂子山村的乱埋乱葬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在20世纪70年代王陵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前,桂林市就把火葬场建于尧山,同时把端懿王陵遗址作为迁坟安置坟场。80年代后,随着城市改造的进行,大量私坟被迁入,乱埋乱葬逐渐形成规模。近年来,村集体非法出租、转让、出卖集体土地给建坟者,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所谓的承包费或管理费,助长了乱埋乱葬现象。

  曾祥忠表示,文物管理处没有土地权属,也没有执法权,无权清坟,因此处于很尴尬的境地。

  罗逸介绍,2006年,桂林市殡葬管理处曾推动市政府出台过清理乱埋乱葬措施,但实施效果不佳,最终不了了之。乱埋乱葬涉及民政、国土、林业、文物等多个部门,民政部门没有执法权,对于私坟只能由住建部门按照违章建筑拆除,各部门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得乱埋乱葬得不到根遏制和根除。

  厘清权责综合执法 多方合力方能标本兼治

  《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文物保护区建造坟墓,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曾祥忠认为,全面治理靖江王陵保护区乱埋乱葬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不是某个部门能够解决的,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开展工作,以便文物、民政等部门形成合力。

  罗逸建议,桂林市应该出台市一级殡葬管理法规条例,厘清各部门权责,为相关部门执法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指导。

  乱埋乱葬现象的存在,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低价公益性公墓的缺乏,私坟的价格远低于经营性公墓的价格。“应该加快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将零星的私坟迁入公益性墓地,对大片的老坟场进行改造,绿化坟场四周,遏制新坟的修建。”罗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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