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文物局在文物保护工作中树立“规划先行”的理念,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实现对文物社会价值的引导,使文物周围形成文化空间,进而充分体现文物的社会价值,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形成有效的、科学的、合理的统筹协调。井陉旧城城墙于明洪武初年所筑,长1758.3米,在古代城镇规划、军事防御、城墙营造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国务院2013年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井陉旧城城墙保护规划是继福庆寺、井陉古驿道、井陉窑遗址三处国保单位保护规划成功编制后的又一个规划立项获得批复,这对实现文化遗产价值的完整保护和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