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间,几户村民趁机进来造房出租,再加上年久失修,老宅日渐凋敝。“老宅原归杏南村所有,后舍南村分成吴宅、周宅、潘宅、田??四个村,所以老宅就归我们四个村的老年协会共同管理了。”潘阿公说,收到的租金除修补老宅外,剩下的就分给老人,一年的租金有30来万元。
随着周围河道扩宽、民房改建等工程的开展,老宅四个大门只剩北门被完整保留下来,宅子东侧老墙被拆,还修了间临街公共厕所。
“如果没有我们来维修,宅子早塌了,可不出租又没钱维修。”潘老伯说。
文保、住建部门已获悉
将会查清违章搭建问题
根据公布于2011年12月的《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显示:为切实加强对我市(乐清市)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和管理,传承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城市传统风貌及地方特色,根据《乐清市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选择中心村洪氏民居等50处作为乐清市第一批重点历史建筑。“吴玉泉宅”也是其中之一。
这份通知还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贯彻《乐清市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对于“吴玉泉宅”的保护工作,乐清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派人到现场查看,“吴玉泉宅”未被列为文保单位,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而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是历史建筑的主管单位。
乐清市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吴大队长说,他们昨天也赶到老宅了解情况,目前他们已让村里提交相关材料,等弄明白老宅的产权关系后,再查清违章搭建等问题,至于修复及保护工作则需跟虹桥镇政府及文保单位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