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1904年11月7日出生在朱姑桥梅村,自幼聪颖好学,1924年毕业于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后,赴美国留学,先在斯坦福大学文学院学习,后入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专攻法学,26岁以优异成绩荣获法学博士学位。1928年,梅汝?学成回国,先后在武汉大学、山西大学、中正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当法学教授。抗日战争胜利时,他代理立法院外交委员会主席,被任命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首席审判官。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美国、苏联、中国、英国、法国、荷兰、澳洲、新西兰、加拿大、印度和菲律宾等在二战中获得胜利的同盟国共同任命法官审理。审判于1946年5月3日开始,1948年11月12日结束,历时两年半。这次审判共开庭818次,出庭证人达419名,书面证人779名,受理证据在4300件以上,判决书长达1212页,在人类审判史上堪称空前。
这是继纽伦堡对德国纳粹战犯审判后,对日本法西斯罪行进行的一次大清算。梅汝?作为战胜国人民的代表,依法审理并惩办日本的甲级战犯,包括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三项主要罪状,史有铭记,功不可没。历时924天国际审判,梅汝?的才华和渊博的法学功底,体现在整个审判的斗争过程,为了争取中国法官的第二席位,梅汝?不屈尊严,要求以战胜国签字排序,必须位于英国之前。为了判处东条英机等七名战犯死刑,他据理力争,辩论游说,终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把东条英机等七名战犯送上了绞刑架,伸张了正义,在国际法庭上维护中国人民的尊严。
故居里可以看到,1948年12月国民党政府明令公布梅汝?为行政院委员兼司法部长时,他在东京公开声明拒绝回国赴任。更使他感到怨愤的是,蒋介石政府仰赖美国鼻息,反而把在中国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战犯冈村宁次无罪释放。
故居里可以看到,梅汝?当选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证件。1949年底,他经香港抵达北京,担任外交部顾问。1954年当选全国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此后,历任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