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汝州市称:项目建设指挥部已对施工方下达停工通知书。文物部门以“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为由,对涉事单位处以“罚金40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安部门和文物部门正进一步调查取证,如涉嫌违法,将尽快移交司法机关尽快处理。
12月19日,记者再次来到望嵩文化广场建设工地,发现工地仍然一片繁忙。汝州市相关领导解释称:停工区域仅限定在将要建设汉墓发掘文物陈列馆的小区域,并非让整个工地停工。对涉事单位的处罚,也只针对当时负责土方挖掘施工的河南易澜实业有限公司,并且40万元的罚金,尚未到账。
截至记者发稿时,汝州市公安局也没拿出任何关于8月25日和11月25日汉墓遭到破坏的调查结果。
据了解,9月2日,汝州市印发了“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确定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保护方针,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和文物保护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