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寿县正阳关南城门边,一处今年年初就被叫停的民房至今仍未拆除。记者今日获悉,当地政府将协商拆除违建,如协商不成,不排除申请法院强拆。
2012年,寿县正阳关城门被省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一般是30米。”该县文物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去年,在正阳关南城门边建起一处民房,民房一层北墙与城门南墙仅有1米多宽,二层伸出去的外墙与城门南墙不足1米。正阳关镇书记邓祖洋介绍,这处民宅原来是一层,老房子拆除后重建,结果在建二层时被镇政府人员发现叫停。该处民房建设没有任何手续,同时也违反文物保护法。镇政府将通过协商来拆除违建,如果协商不成,不排除申请法院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