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传统村落,一个因为村落传统文化的消失而日渐衰落,另一个则因为挖掘与利用村落传统文化而使自身的文化内涵得以延续和提升,“足见村落文化的重要性。”
永嘉县岩坦镇党委书记徐翔为该镇屿北村的开发努力已久,会上,他总结自己的经验:“古村落只能在发展中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2013年,屿北古村与上海世贸控股集团达成古村项目整体开发协议,尝试古村居民整体置换到新区、再进行保护开发的模式,就在上个月,村民完成了集体搬迁。徐翔说,现在一些开发后的村落商业气息浓重,农民为盈利各自为政,唯有科学地发展才能让古村“保护性复活”。
为啥有村民
宁烧古民居也不愿保护
一些传统村落自身的“硬伤”也显得愈发突出。
位于乐清仙溪的南阁村被评为文物保护区后遇到了自己的困惑。乐清市住建局仙溪管理所所长张仁俊谈道,实施保护后,外迁征地不到位,土地指标无法落实,无法满足村民人口增多的居住需求,而保护区现有的旧房年久失修,成为危房倒塌,容易引发火灾。
“在这样的现状下,有村民绝望之下人为地损坏古建筑及周边环境,致使村落传统空间形态和历史文物景观受到破坏。”同时,这也导致了执法难度和成本的上升。
政协调研组也发现,有的村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日益强烈,对古民居希望拆了重建,不希望维修,甚至出现宁愿让古民居在火中毁于一旦、也不愿意救火的怪现象。
对此,调研组提出,一定处理好政府、开发商和村民三者之间的关系,尤其要重视村民的权益,让村民在开发中得到实惠,使村民充分认识到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
“政出多门”而无人负责
体制上,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一般涉及农办、住建、规划、文化、旅游、国土、交通等多个部门,目前,我市一些地方在传统村落保护方面,相关部门职责不明确,工作各行其事,缺乏统一的牵头部门,“政出多门”而无人负责,导致在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无法有效解决。
对此,调研组认为,要厘清部门职责,明确牵头部门,避免“多头管理”,严防推诿扯皮,才能齐心协力地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