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x35px;
1600x235px;

山东清查文博单位危险品 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来源:中国文物网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5-8-27 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整治的通知》,山东省文物局8月18日印发通知,要求全省文物系统全面清查文博单位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切实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级文物主管部门是本地区文物安全的监管主体,各文博单位的管理、使用者是文物安全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使用人、所有人是本单位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文博单位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清查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把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二是立即开展文博单位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清查。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各文博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清查工作,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并演练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对清查发现在文博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要逐一登记,并按以下要求处理:(1)文物部门直接管理使用的文博单位,有关物品依法依规处置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存放。(2)文物部门直接管理,出租或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文博单位,书面告知不得存放有关物品,限期处置,处置完成后签订安全责任书;到期不处置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终止出租、出借,限期搬离并清理有关物品。拒不搬离、清理的,按照《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3)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管理使用的文博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书面告知不得存放有关物品,限期处置;到期不处置的,按照《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今后文博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内一律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要加强入门安检措施,杜绝有关物品带入文博单位。

  三是严格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在办理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行政审批时,要严格审核把关,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批准。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违法建设或擅自存放有关物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现有的可能威胁文物安全工程、项目,要提出处理建议,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研究处理。

  四是严格执行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文博单位要严格按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专门机构,加强用火、用电、危险品、消防设施及大型活动的管理,全面开展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群的管理、使用单位,要按照《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的规定,全部设立专职消防队。要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查找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漏洞,提出改进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12

上篇:

下篇: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连城铝业大厦16楼   网址:www.xadmhy.com;   邮编:730030

© 2014-2023TGVISION. All Right Reserved. 陇ICP备15000073号 版权所有 澳门十大娱乐网站平台(中国)百科全书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icon甘公网安备 62292302000106号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