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老建筑群破败不堪 “保护规定”成一纸空文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5-7-2 阅读: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多年来,该企业也重视建筑群的保护,他接手时,一幢建筑已倒塌,他们进行了修复;修建三环路时,有一幢建筑原本需要拆除,他们为了保护该建筑,花了大量资金进行平移。
部门:药厂有责任管理修缮文物
昨日,马尾区文体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每年都有多次文物安全巡查,要到厂区内对这些建筑进行走访,查看消防、建筑安全等内容,但是进门程序很繁琐,并不容易。”有关负责人说,进入厂区内,程序比较繁琐,需要向工厂多个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才可以进去。
大门不容易进,文物巡查难度大,省、市文物局也曾收到马尾区文管办的汇报。今年福州市两会上,也有人大代表提出要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省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工厂管理修缮老建筑,是其应尽的责任。根据文物法的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地方文物部门只负责日常监管文物维护。也就是“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原则。目前,使用单位是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他们有责任对文物进行管理修缮。文物法中同时也规定了行政单位的“属地管理”责任,文物所在行政区域的文管办,也要进行巡查,双方要配合,而不能有所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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