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在市政府层面应建立绿色建筑闭合监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绿色建筑闭合管理制度,从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许可、节能设计、施工管理、过程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进一步明确全过程的绿色建筑控制要求,确保节能标准、绿色建筑标准落到实处。
另外,要完善制度,加大扶持激励和考核督办力度。将绿色建筑列入珠海市节能联席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对各区政府、有关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从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对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和评价标识制度建设等工作给予补助。
在示范工程推进方面,珠海可以以前山河绿色建筑示范区为试验示范基地,充分借鉴欧洲先进技术和经验,率先建成中欧低碳生态城市绿色建筑示范区。通过示范区建设,可以充分展示各种绿色环保节能建材和建筑技术,让政府管理者、建筑使用者、市民、访客、建筑设计师、结构工程师、建造工程师、材料工程师能够充分展示,广泛参与,成为中欧绿色建筑技术展示的窗口。要积极鼓励横琴新区、西部生态新城、唐家湾新城等新发展区域,高水平、高质量推进绿色建筑,从政策、技术和管理方面进行综合示范,力争成为国家绿色建筑发展新高地。
珠海在具体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同时,也要前瞻性地谋划开发绿色建筑工具箱。该工具箱应涵盖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指标体系、示范项目体系、技术体系、管理体系等内容,同时结合互联网、多媒体等新手段,系统总结中欧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领域知识,形成新的解决思路,为国家和其他地方城市发展绿色建筑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