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东方周刊:哭泣的“古建艺术博物馆”
来源:?望新闻周刊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5-5-14 阅读:
文物保护措施不到位。2005年至2008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惠大师塔接连失窃3次,尽管有关部门在塔上安装了照明设施和警报,但“不久便出现故障,不能正常通电,之后长期得不到修理,防盗设施形同虚设,给盗贼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履职监管不完善。文管部门对文物保护员聘用把关、业务培训、日常督查及履职考核等工作做得不扎实,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2007、2008年明惠大师塔两次被盗及损毁案发生后,文管部门对文物损毁情况并未进行分析总结,更未形成书面记录,监管不完善可见一斑。”
有了上述调查结果,杨晓平认为,平顺文物管理部门“严重不负责任”,文物失窃案背后“存在失职、渎职问题”。
据杨晓平介绍,2011年,平顺县检察院以“涉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对涉明惠大师塔失窃案的两名文物保护员立案侦查。2011年12月14日,平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文物保护员王海龙、马发云犯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免予刑事处罚,“判决虽不重,但起到很好的法制教育作用。”杨晓平说。
在有些文物专家看来,检察院介入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效果还很难评说。平顺县一位文物专家讲了这样一件事情:2000年,山西某县国保单位佛头丢失,相关部门建议处理该县副县长、文化局长、文博馆馆长。后来,佛头追回,相关人员“幸免于难”。可因被追究责任,文博馆馆长受到惊吓——国保、省保文物出事就追究责任,那就不申报了。直到2007年这个文博馆馆长离任,该县再未申报过1处国保、省保文物。现在,这个县一些宋金时代古建筑已经破败不堪,“只要不是国保、省保文物,毁了没人追责,个人风险降低了。”
“有个活人在那里看着已经不错了”
2011年10月21日,平顺县检察院向文旅中心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该中心“调研文物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进行整改。”
很快,文旅中心就对这份“揭短”的检察建议书作出回复——已对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时制订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认真的落实。……文旅中心对人员缺乏、文物保护员工资低等问题“很无奈”,已向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有望得到改进。
事实真的如此吗?
2015年3月,在谈及文保人员及文保资金时,文旅中心文物科副科长韩学变仍是一脸无奈。她告诉《?望东方周刊》,受人员和资金双重困扰,“文保工作开展得很艰难。”
据韩学变介绍,文物科现有5人?2人负责24小时看护文物库房“不能脱岗”;3人负责管护全县1550平方公里内的文物,“根本忙不过来。”另外,5名工作人员都是非文物专业毕业的“门外汉”,“文保工作需要专业人员来做,但人员编制、聘任,文物部门根本没有主动权,我们也很无奈。”韩学变愁容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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