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一清代古宅岌岌可危 属于保护文物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5-4-16 阅读:
但是被公布为保护文物之后,古宅却不仅仅属于房屋主人。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古建筑不仅不允许私自拆除,修补也不能破坏原先样貌。
近几年来,金先生掏过几次钱,修复破损到无法继续使用的椽柱,但是古宅破损的进度,每年都在加剧,金先生表示有些力不从心,希望主管部门能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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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古宅以所有人为主,政府给予帮助
昨天上午,记者咨询临海市文物保护所副所长彭连生得知,“九间面”的历史,要追溯到清朝嘉庆年间。此前,彭连生曾研究过“九间面”古宅的前世今生。从门前匾额可以看出“嘉庆十四年(1809)”的字样,而宅院的落成,应该比匾额上的时间要早几年,对应整座古宅的建筑风格,明确为清朝中期式样。民国期间,宅院里还出过几位台州名人。
彭连生告诉记者,对于古宅的损毁老化,自己其实比屋主们还要急,这种历史遗存非常珍贵,若老屋倒了,根本就无法复制。但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彭连生说,古宅的户主们才是古宅保护的主体,政府应当予以正确的引导和支持。为鼓励市民保护现有文物,文物保护所也向市政府申请过一定的资金,对修复保护古文物的行为予以奖励,但修复的主要费用,还需户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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