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定不明名人故居保护屡陷尴尬
来源:中国文物网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5-10-22 阅读:
“名人故居的保护,最大的缺憾莫过于法律法规的缺失。这其中包括名人故居的基本概念和法律地位需要明确;名人故居的认定审核应建立起法定程序,除文保部门外,也应让普通民众、专家以及民间社团有权提请认定。”谭志宏说。
不过,在谭志宏看来,名人故居至少是谭嗣同故居的保护在法律法规上没有任何障碍,相关的法律依据比较健全完善,问题在于落实上。“这其中涉及到建设规划部门、文物部门等多个部门相互协调和工作分工的问题。文物部门也表示对于故居的修缮并不是最大的问题,完全可以进行修旧如旧,并且可以进行保护性开发,但是现有住户的腾退和安置超出了他们的权限范围。”谭志宏说。
名人故居保护属于公共事务,主要职责在政府部门,但并不意味着仅凭政府部门一己之力就能完全做好此项工作,以民间保护团体为核心的社会力量参与也不可或缺。
近年来,民进北京市委和22名委员曾联合提案建议,应加快立法进程,细化行政管理部门、故居管理者与使用者的责、权、利。另外,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名人故居保护工作,支持成立相关民间公益组织和慈善组织,通过法规明确其角色定位,构建有利于保护的良性机制。树立统一制作的北京文化名人故居标识,在街道醒目地方进行标示。发布《北京名人故居图册》、《北京名人故居地图》,开辟北京文化名人故居网,公布各故居的基本信息、公交线路、名人简介等。
提案还建议,在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进行保护的同时,向社会筹集资金做好名人故居保护工作。可以借鉴上海、苏州等地的做法,在签订法律文书、确保不改变名人故居原始结构、原有风貌的前提下,将部分名人故居出租、出售给私人业主,通过产权转让的方式推动名人故居保护,拓展新的保护途径。
走出41号院,已是中午时分。透过层层不知是雾还是霾的朦胧,记者下意识地望了下天,不远处,谭嗣同当年受刑的菜市口,如今高楼林立,车水马龙,一家五星级酒店高耸在马路对面。
“周末北京将迎来大风天气,雾霾消去。”院子门口的小店里传来天气预报的声音。
或许不久之后,这个院子也能迎来崭新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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